2004年10月2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屡遭同学欺辱不幸精神分裂
永嘉一高中生先后将学校同学告上法庭
木子

  本报讯 在校期间长期遭受同学的欺负,最终患上了精神分裂症,永嘉县某中学学生小叶(1988年出生)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,先后将学校和5位同学告上了法庭。
  小叶原是永嘉县瓯北镇某中学的高一学生。从去年高一新入学起,他经常遭几位同学的欺负、讽刺甚至殴打。为此,小叶及其父母多次向学校提出要求换班,但校方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,没换班。因为恐慌,小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,并不幸患上了精神分裂症,曾到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、温州市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、温州市康宁医院、温州市精神病院等8家医院就医。因治病,小叶家人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,但小叶的病情仍时好时坏,至今未愈。
  今年8月,小叶将学校告上了法庭。校方认为小叶的病情与学校无关,但学校对小叶非常同情,愿意给予经济帮助2000元,并承诺将积极协助小叶家人向社会求助,以帮助解决治疗费用。
  日前,经永嘉法院主持调解,小叶与学校达成调解协议:学校自愿给付小叶经济补助2000元,小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校方当庭兑现了经济补助款2000元。同时,在学校的大力配合下,当地公安机关已经查明了导致小叶患病的5位同学。近日,小叶又将李某等5位昔日同学告上了法庭,索赔医疗费等43130元。永嘉法院将于近期审理此案。(木子)